关于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月报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2
 

  各有关单位: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区域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做好固定资产项目投资落地工作是保障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按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为动态把握我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确保项目投资尽早落地,我办决定对区域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月报制度。请你单位对派专人负责项目月报工作,并于每月1日前将上月报表(后附)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后报至区重大办(纳统项目所报数据必须与报统计局数据一致,未开工项目报实际发生前期费用),同时将月报表电子版本传真至重大办邮箱hdqzdb@163.com。如遇节假日,请提前安排好月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月报表

  

  2013年2月27日

  

  (重大办联系人:熊疆  杨正文  62523333  传真:62523333)

附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月报表.doc